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O一O年“兴安二号”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二号”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大署办【2010】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坚决遏制一切非法偷猎、非法贩运、非法经营、非法侵占湿地的违法行为,不断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自2010年3月25日起,对非法进入保护区人员以及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专项清理打击,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进入保护区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极大地震慑了保护区周边的不法分子,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使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进入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现将“兴安二号” 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我局把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二号”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召开了全局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排部署“兴安二号”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南瓮河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胡守才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侯武才任副组长,公安分局、管理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细则》等,确定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为“兴安二号”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丰富载体,加强宣传。为使“兴安二号”专项行动深入人心,我局积极与松岭电视台取得联系,利用黄金时间播放专题片,广泛宣传“兴安二号”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并在松岭区中心广场出宣传板报两期、在进入保护区路口张贴宣传标语60余条、到周边单位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在办公楼悬挂条幅2幅、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观念传送到了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人,切实提高了公众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
三是结合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重点,积极“三清”。在保护区公安分局的全力配合下,我局先后出动“三清”工作组6个、人员90多人次,车辆20多台次,直升飞机二架次,对保护区所属区域内的所有河流、沟岔、林地进行拉网式的反复检查清理,对南瓮河流域、七星泡和库尔库金矿等重点区域,用直升飞机进行了人员投放,将非法入山的各类人员彻底清出山外,切实做到了不留死面、死角。同时结合保护区实际,对与呼玛县十二站接壤的重点区域,充实2名检查人员进行定点蹲守,严防非法人员进入保护区内从事破坏森林资源和盗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四、点面结合,严密防控。为将保护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二号”专项行动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局积极克服人员少、任务重、资金缺乏等实际困难,在保护区内的中心站、青林、十二站及北部检查站增加人员、充实力量,并在保护区石头山干线6公里处新建检查站一处,有效的保护了核心区的生态环境。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共计清理非法入山人员20多人,处理违法人员1人、捣毁地窨子3处、收缴粘网1片、地笼5个,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今后,我们要把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切实保护好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
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10年6月24日